標題: | 市信訪局關(guān)于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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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70300004215324M/2015-639128 | 文號: | 無文號 |
發(fā)文日期: | 2015-03-24 | 發(fā)布機構(gòu): | 淄博市信訪局 |
市信訪局關(guān)于2014年信息公開
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4年度,市信訪局緊密結(jié)合信訪工作實際,遵循依法公開、及時準確、注重實效、高效便民的原則,扎實有效推進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我局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市信訪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wù)院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14〕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fā)〔2014〕8號)、《關(guān)于印發(fā)當前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魯政辦發(fā)〔2014〕22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淄政辦發(fā)〔2014〕29號)的精神,形成“主要領(lǐng)導(dǎo)親自抓,分管領(lǐng)導(dǎo)具體抓,職能科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目前,我局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對每一個信息都明確該信息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還是“不予公開”,對不予公開的說明具體理由,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一)努力打造陽光信訪。2014年,市信訪局按照省信訪局《關(guān)于印發(fā)〈關(guān)于推進山東省網(wǎng)上信訪信息系統(tǒng)建設(shè)的意見〉的通知》(魯信訪〔2014〕29號)的部署要求,完成市、區(qū)縣、鎮(zhèn)辦三級網(wǎng)上受理辦理平臺建設(shè),并與全國全省網(wǎng)上信訪信息系統(tǒng)相連接,網(wǎng)下辦理、網(wǎng)上流轉(zhuǎn)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已經(jīng)開始運行,初步實現(xiàn)了辦理過程和結(jié)果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
(二)豐富政府信息公開載體。把淄博市政府網(wǎng)和淄博市網(wǎng)上信訪網(wǎng)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平臺,不斷強化服務(wù)功能,及時發(fā)布與信訪工作相關(guān)的政務(wù)信息和工作動態(tài)等。充分用好傳統(tǒng)主流媒體,通過《人民信訪》、《信訪情況》、《山東信訪》及淄博日報等媒介,適時發(fā)布信訪工作的相關(guān)信息,解讀信訪工作的有關(guān)政策規(guī)定,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在市群眾服務(wù)大廳接待場所設(shè)立公告欄、電子顯示屏等,公開信訪工作的受理范圍、辦理流程、信訪須知等,引導(dǎo)信訪群眾依法有序表達訴求。
(三)及時回應(yīng)社會關(guān)切。抓住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這個契機,采取內(nèi)外結(jié)合、上下結(jié)合、請進來與走下去結(jié)合等方式,加強與基層干部群眾、地方信訪部門的互動交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增強了信訪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對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履行工作職責,保證信息公開的實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主動公開的信息分別為:
一是機構(gòu)概況、單位職責、領(lǐng)導(dǎo)簡介及分工、內(nèi)設(shè)機構(gòu)設(shè)置及職能情況。
二是根據(jù)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組成了由局主要領(lǐng)導(dǎo)任組長,各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明確專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1人,兼職工作人員5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收集、整理、發(fā)布、維護等日常工作。
三是據(jù)統(tǒng)計,2014年我局通過在國家《人民信訪》、省《信訪情況》、《山東信訪》及淄博日報等傳統(tǒng)主流媒體先后主動公開了《淄博市打好“組合拳”全力提升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率》、《突出“五個注重”,扎實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對做好信訪工作的兩點思考》、《淄博建立“信訪心理咨詢志愿服務(wù)團”》等15篇文章。通過張貼及電子大屏幕形式主動公開了國務(wù)院《信訪條例》、信訪工作的受理范圍、辦理流程、《信訪人須知》、《涉法信訪告知單》以及群眾依法逐級走訪流程圖,45個市直部門的接訪地點、郵編及乘車路線及各區(qū)縣信訪部門的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23條信息,為社會各界及時準確了解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最新工作進展情況提供了便利。
四是淄博市網(wǎng)上信訪系統(tǒng)共受理群眾各類投訴600余件,按時告知率和答復(fù)率均為100%。通過網(wǎng)上信訪系統(tǒng),工作人員可在第一時間將群眾反映問題轉(zhuǎn)送相關(guān)部門,搭建了24小時全天候接受群眾表達訴求的信訪局,實現(xiàn)政府與群眾“全時段”、“零距離”網(wǎng)上互動。
五是為實現(xiàn)信訪工作方式方法變革、信訪工作理念革新,市信訪局主動公開了國家信訪局制定下發(fā)的《關(guān)于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dǎo)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市委市政府信訪局關(guān)于規(guī)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dǎo)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實施細則》和《山東省信訪事項聽證辦法》等,進一步規(guī)范了信訪秩序,切實維護了群眾合法權(quán)益。
(二)其他情況
無回應(yīng)解讀情況,無依申請公開情況,無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由于我局沒有行政審批、行政執(zhí)法等權(quán)利,工作內(nèi)容大多涉及信訪人個人利益訴求,屬于不公開發(fā)布的信息內(nèi)容,所以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較少,不夠豐富。對此,我們將按照《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著力從四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公開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教育培訓(xùn),提高信訪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
二是進一步強化局內(nèi)各科室的責任。切實有效地履行好信息公開職責,推動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三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不發(fā)生失泄密事件。
四是進一步規(guī)范和梳理公開內(nèi)容,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重點公開社會公眾普遍關(guān)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暢通以淄博市網(wǎng)上信訪為主要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增強公開的及時性、實效性。
淄博市信訪局
2015年3月20日
附件2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
(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guān)單位填寫)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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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鲃庸_政府信息數(shù) |
3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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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23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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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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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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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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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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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wù)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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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wù)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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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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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yīng)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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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yīng)公眾關(guān)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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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yīng)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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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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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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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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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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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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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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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盏缴暾垟?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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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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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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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luò)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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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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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暾堔k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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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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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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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暾埓饛?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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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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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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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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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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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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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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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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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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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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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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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guān)公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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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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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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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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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fù)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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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
?。ǘ┍灰婪m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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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渌樾螖?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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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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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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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渌樾螖?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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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
?。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
?。ǘ┍患m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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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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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圖書館、檔案館等查閱場所報送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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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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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堎|(zhì)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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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子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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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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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機構(gòu)建設(shè)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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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畔⒐_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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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O(shè)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
?。ㄈ氖抡畔⒐_工作人員數(shù)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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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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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shù)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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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政府網(wǎng)站建設(shè)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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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xùn)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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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匍_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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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e辦各類培訓(xùn)班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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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xùn)人員數(shù)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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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數(shù) |
個 |
|
其中所屬單位網(wǎng)站數(shù)(或設(shè)立信息公開專欄)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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